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上文中,我们对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不过即使是从事这些工种的劳动者,也还要同时满足了提前退休的条件之后,那么才会被允许提前退休。不过即使是提前退休,此时也不能享受到退休的待遇,换言之也要等到正式退休之后,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总结: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在实际生活中,当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当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就交通事故相关问题处理未达成一致,而选择向法院起诉。通常而言,法院起诉一般都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受......


·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一方出轨、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原因,都会离婚。但也经常有女方怀孕,男方提成离婚的情形。但此时女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女方怀孕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工伤待遇三个一次性包括什么?
      工伤待遇三个一次性包括什么?一、工伤待遇三个一次性包括什么?构成残疾的,有三个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都有转手之意。但是实际上,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两者之间的对象不一样,所需要签订......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


·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是否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的规定,执行回转应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