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根据我国的法律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什么?
  
  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
  
  被判处缓刑也属于受到刑事处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是不能当公务员的。如果已经当上公务员的因犯罪受到刑罚处罚,要开除公职。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问题,但要取消退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2007年4月22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二、监外执行的规定
  
  所属类别 :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亟待完善
  
  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多见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文件之中,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尽完善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监外执行在实践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两种情况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脱管罪犯上网追逃问题。
  
  2、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续保问题。
  
  是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之日起开始生效的,其次,就是送达之日起开始执行。最后,暂予监外执行是需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总结:一、根据我国的法律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什么?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被判处缓刑也属于受到刑事处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因犯罪受过刑罚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员工病假辞退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
      在我国离婚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出?当事人聘请的律师当然是当事人个人自己支付律师费。另外一块则是离婚诉讼费,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但是大多数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在不经意间的,当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报警,由交警来辅助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


·大家都知道,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的时候,如果发现司机精神恍惚或
      您都知道,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的时候,如果发现司机精神恍惚或者满身酒味的话,肯定要对司机进行酒精测量的。如果司机是酒驾的话,那么就按照酒精测量仪的测量结果为准。不过如果司机是涉嫌醉驾......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逆行发生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报警处理......


·购房网签备案要多长时间?
      购房网签备案要多长时间?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


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