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各种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这些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到国家的土地,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因此,办理土地使用证也成为项目建设方必不可少的流程。那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理位置图和规划设计图纸(包括红线图、规划图);
  
  4、建设用地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5、建筑总平面图
  
  6、银行建设资金证明
  
  7、有地质灾害的需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
  
  8、土地预审报告
  
  (二)办理报告手续由管委会审核后报土地管理主管总门审批,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用地单位提出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实地进行地籍调查。
  
  (四)对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合格的土地依法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
  
  二、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的缴纳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经审批后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证。除了应办理土地使用证外,使用国家土地还应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使用的土地面积越大,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越高。但一些特殊用途的土地可以获得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各种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这些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到国家的土地,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


·一般借条左手签字有用吗
      一般借条左手签字有用吗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


·公安局传唤不去可以吗?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公安局传唤不去有什么......


·旅游者在旅游景点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通常情况下,旅游者在参团旅游过程中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倘若仅为产品瑕疵,旅游者可以要求与其存在买卖合同的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倘若为缺陷产品,并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害,根据《产品质量......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


·同音不同字商标侵权吗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先的。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