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未成年的心智尚不成熟,根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或者是刑事责任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人的诱导做出一些犯罪违法的活动的话,行为人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一、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奸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一般为16周岁以上的男子。本法第I7条第Z款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规定,明确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8种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强奸”,但未明确列举出“奸淫幼女”。但本条第2款规定了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处”,可以将奸淫幼女视为强奸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纳入奸淫幼女罪的主体范围,并无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而且,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出发,主张奸淫幼女罪的主体包括已满1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构成奸淫幼女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以奸淫幼女罪的犯罪构成为依据,凡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应定奸淫幼女罪;凡是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奸淫幼女罪全部构成要件,而又不构成其他罪的,就不应定罪,即非罪,这是区分奸淫幼女罪与非罪界限的一个总原则,也是一个总的界限,但是,由于奸淫幼女行为的复杂性,既要对幼女予以特殊保护,又不能任意扩大打击面,从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就经常在奸淫幼女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争议。
(1)男青少年与染有淫乱恶习的幼女发生性交行为的界限
由于幼女染有淫乱恶习,遇见男青少年就搭话,问长问短,从外貌上也看不出是幼女,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也可以不定为奸淫幼女罪,对最初奸淫幼女的,或引诱该幼女卖淫的,应依法治罪。
(2)未婚男青年与发育较早、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界限
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与男青少年谈恋爱,而男青少年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两性行为,类似青少年男女谈恋爱中越轨行为。男青少年没有摧残幼女的犯罪故意,也不宜定奸淫幼女罪。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强奸案的有关规定,如果引诱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话,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会从重进行处罚。并且触犯本罪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最高刑罚会面临死刑。
总结:在生活当中,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其实未成年的心智尚不成熟,根本就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主要特点是怎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
·?
?一、首付没有钱怎么买房子?1、寻求亲友帮助。如果和亲朋好友的关系不错,那么可以考虑找他们求助。但是要记得:向亲朋好友借钱要衡量对方的经济状况,并签订正规的借据,手上宽裕后记得要还款,......
·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涉嫌犯罪,如果在法院审理阶段能进行有效辩护,争取到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整个家庭的影响也能减到最小。但是争取缓刑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么,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
·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受理认定申请,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而导致认定被中止的,那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呢?而工......
·工伤如果发生在我们的身上
工伤如果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影响往往都是非常大的,因为受了工伤之后一般都是不能够进行工作的,所以就无法保证自己的收入。如果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管辖权的异议我们需要向当......
·一、关于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夫妻的财产可以区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其中婚前财产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而婚后财产则多数情况下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
在我国引诱幼女卖淫罪怎么判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