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按照公司法规定,法人作为股东,出资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抽逃资金的,以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一直没有分配利润的时候,法人可以要求转让股份,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退股,那么,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2、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由此可见,符合退股条件的,法人可以向股东会议提出,如果在六十日内没有达成协议,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的话,法人可以在九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司法手段解决,一笔说来,退股的方式有两种,协商退股和单方面退股等,法人将股权转让后,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了。
  
  
  
总结: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按照公司法规定,法人作为股东,出资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抽逃资金的,以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一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解除合同书范本示例
      解除合同书范本示例一、解除合同书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


·拘留期间写信多久可以回复?
      拘留期间写信多久可以回复?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行政拘留后,通常要关押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写信给家属,具体回复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为人都可以通信,......


·河北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怎样的?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会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河北省近几年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征地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对于......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
      一、抚养费诉讼材料都有哪些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当事......


·企业对商标权如何保护?
      企业对商标权如何保护?不管是作为企业还是个体经济组织,对自己商标权的保护都是很重要的。但具体说来企业对商标权的保护与个人对商标权的保护又不太一样。那到底企业对商标权如何保护呢?请跟随......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