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包括哪些

  要是离婚夫妻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过此时对于气体诉讼的一方来讲,需要同时提供一定的材料才行,那究竟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包括哪些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直居住在江门市江海区某地,已居住满一年
  
  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
  
  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特别提醒:请求变更、追索抚养费的,请以子女一方为原告,列明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4、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
  
  5、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虽然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理,但在监护、探视方面的内容,其实最好也处理清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损害到孩子的利益。遇到纠纷的时候,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总结:要是离婚夫妻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过此时对于气体诉讼的一方来讲,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住院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看驾驶人员主观上和客观行为当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的话,肯定是需要驾......


·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补偿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如果对方在银行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夫妻两个人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是个人债务的,对方在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1、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前,上诉人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者接受了第......


起诉孩子抚养权材料包括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