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及车贷等。而家庭中的债务又可细分为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2020年《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通过上文,您应该知道了《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包括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抚养子女及赡养老人产生的债务及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欠的债务等。共同债务要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即便是双方离婚,也应该平均分配。
  
  
总结: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医院设立注册资本金有哪些规定
      医院设立注册资本金有哪些规定要开民营医院需要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需要多少注册资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有些地方可能有地方规定,具体的条件还有许多,这些都要去当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执......


·取保后被传唤会再被拘留吗
      不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出庭作保证或者出庭作保证的强制措施。如果在获得保证期间没有违反被保证的未决审判规定,派出所的传唤属于日常事务,以了解最近的情况。《刑事......


·轻微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是什么?
      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是什么?(1)一级至四级的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
      减资债权债务利好有哪些公司减资债权后的利好近期,我代理了一件对公司财产执行案件,在签订风险代理协议后,对债务人公司进行了前期财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已经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仅......


·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
      一般罪犯在申请监外执行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其身患重大疾病,并且因为疾病原因还严重危及到了自身生命的,这种情况下获得监外执行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但我国同时对监外执行的疾病范围进行了规......


2023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