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其实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这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吧。因此也提醒各位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要小心注意,不然就有可能构成犯罪。究竟从法律角度来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快速普及,信用卡犯罪案件也大量出现。有的人故意恶意透支,有的人透支后不能及时偿还,轻者影响自身信用,重则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现将相关法律规定介绍如下,供各位朋友参考。
  
  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构成此罪的具体行为中,比较常见的也就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过银行多次催收之后还不归还的,此时要求恶意透支的数额达到了5000元的,那么才能认定构成此罪。另外还要注意,这样的情况其实对个人征信是有很大影响的。
  
  
总结: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其实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这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吧。因此也提醒各位在使用信用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童工的定义是什么,童工是指什么?
      您知道什么是童工吗?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就属于童工吗?在实际生活中童工的定义已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在本文中主要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法律策略。一、童工的定义是什......


·工伤认定了之后该怎样?
      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上都可能因为发生一些小意外而导致受伤,在工作上受到的伤,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是工伤的范畴,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


·车身划痕险多少
      车身划痕险多少钱,有必要买保险吗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除了交强险是给爱车必须买的保险外,一般也会有人给爱车买一些其他的保险,比如在小区停车的可能会有时候遇到爱车被划的情况,这个时候就......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起诉吗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够起诉吗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


·普通打架被定寻衅滋事怎么办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


·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
      婚姻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要离婚的话,很难顺顺利利,那夫妻要怎样才能顺利离婚?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很特殊的情形,就是配偶是精神病人、植物人的,那能否与精神病人、植物人离婚?本文马上......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