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的转让的法律定义

  合同依法成立后,订立合同的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合同按照转让的是权利还是义务不同,可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承受”三种形式,《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应当是:

    一、转让前的合同内容与转让后的合同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转让,只是改变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并不改变原订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后的权利人或义务人所享有的权利或义务仍是原合同约定的,因此,转让合同并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更,其内容应与原合同内容一致。

    二、合同转让后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人。

    合同转让,只是改变了原合同权利义务履行人主体,其直接结果是原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转让后的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人,自转让成立起,第三人代替原合同关系的一方或加入原合同成为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人。

    三、合同转让改变了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转让会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合同转让是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是合同转让必然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合同权利的转让应通知原合同债务人。

    合同转让后,因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债务人、出让人可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活动。
总结:合同依法成立后,订立合同的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合同按照转让的是权利还是义务不同,可分为“债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是比较不顺利的。例如,再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可能还是需要离婚。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进行争取的。像财产......


·公司的监事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的监事可以随时辞职吗?监事不可以随时变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再工商变更之后,还要去税务备案一下,申请变更,材料受......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怎么过户?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


·入室杀人未遂怎么判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入室故意杀人的既遂标准,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入......


合同的转让的法律定义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