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整个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一个问题,也是困扰很多夫妻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是非常大的,也会影响到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要解决妥善,那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人口与计生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未做统一规定,只是授权国务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办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所辖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实际,以及每一区域内的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实际,各省生育政策有所不同,各省认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行为不完全一致的实际,不宜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和征收数额实行统一标准。所以,《办法》只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作了原则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计算,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二、 律师建议
人民法院审理子女抚养问题案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关于还解决孩子抚养权意就像废了详细规定解释,解决这些问题的第一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孩子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但是另一方要按期支付营的抚养费,师傅的标准按当地的标准来支付。
总结:在整个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一个问题,也是困扰很多夫妻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是非常大的,也会影响到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2023
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2023一、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
一、行贿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怎么判罚?应当对共同犯罪的负责人员处罚,其它人员可以按照从犯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
·一、劳动合同续订期限规定是多少年?
一、劳动合同续订期限规定是多少年?规定期限是由双方协商,我国的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有规定吗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有规定吗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有规定吗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
·工伤假工资是全额发放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的,是全额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
连云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