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众所周知,监外执行针对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但也不是说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可以监外执行的。那究竟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二、监外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经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监外执行的,同时实行社区矫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众所周知,监外执行针对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但也不是说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可以监外执行的。那究竟哪些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是什么
      民事诉讼调解强制执行存在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是什么民事诉讼的调整对象地位是平等的,所以民事诉讼遵循的是私法自治的原则,这表明当事人双方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享有很大的自由。所以民事诉讼中法......


·交通事故等级分类
      实践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来对交通事故做一个等级的划分,然后才能确定该此事故的严重程度。究竟这个交通事故等级该如何来划分呢?具体包括了哪些分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
      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专利侵权具体分为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都是要受到一定处罚。那到底侵犯专利权受到什么处罚呢?哪些情况下专利赔偿责任会被免......


·卖车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卖车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一、卖车协议书样本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应该给谁?
      由于我国人均车辆拥有量众多,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也是极大的,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确定后,接下来的具体赔偿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因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该交给谁呢?今......


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