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是一个体系,也就是说他不单单只是固定的赔偿,还包含很多内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10级能陪多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三、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六、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七、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八、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的问题。十级工伤首先是可以一次性赔付7个月工资,并且报销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往往社会中有些公司是不会按照规定执行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有需要,欢迎咨询本网站。
  
  
总结: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
      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吗?未成年人不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我国民法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18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盗窃罪的法定刑是怎样的
      针对每个罪名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相应的法定刑,然而不同的罪名其实规定的法定刑不同,因此要是一开始就定错罪的话,势必做出的处罚会出现问题,导致定罪量刑不公平。那您知道我国对盗窃罪的......


·试用期内辞职用不用交违约金
      试用期内辞职用不用交违约金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后补吗?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土地的使用者有很重要的法律保护,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就将失去土地的使用权,所以需要给自己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来保护自......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
      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一、用人单位裁员补偿要交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