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证明劳动关系应收集以下证据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也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如果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等,以备不时之需。
  
  
  
总结: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工伤待遇纠纷仲裁程序是什么?
      工伤待遇纠纷仲裁程序是什么?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注册公司的目的当然是要服务于当今的资本市场,在注册公司之初很多问题很有可能会因为我们自身不懂所以会造成一些非常麻烦的局面。其实民间注册公司法人最重要的目的当然就是要盈利,对于注......


·货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日益发展,道路上发生的束骨也很多,相信人们经常听见、看见过交通事故,但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知道的很少,那么,货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流程是什么?下面让为我......


·民事诉讼法抗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抗诉,就是我国公民对于民事法庭作出的裁决结果是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其实民事纠纷当中的抗诉,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能够完成的,因为我国绝大多数......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指企业或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而自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从事无证经营的,一般都不具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因而不能承担相应的......


·一、老公打算分割财产说话注意什么?
      一、老公打算分割财产说话注意什么?打算分割财产的情况下,需要表达自己的财产分割意见、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提出方法,最后按照共同财产公平平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


劳动关系确认的管辖权是哪里?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