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又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其实离婚诉讼的相关庭审程序,原告方是有必要提前的了解一下的。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1、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2 、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黄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 “ 损失 ” 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 “ 打草惊蛇 ”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考虑采取财产保全,以求主动。其实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必须要有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使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离婚。只不过相对来说,如果有证据的话,会更有利于法庭的判决,如果没有证据,法院在经过调解以后,原告仍然坚持要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总结: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3.何......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无效以后会导致很多纠纷产生。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还有效吗?我们将在下......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
      醉驾含量172毫升如何处罚?1、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72mg/100ml,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但是缓刑。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
      土地使用权从哪年计算?从批发之日起70年,依据土地法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什么?社保局工亡抚养费如何支付的规定是:如果是工伤死亡的话,是可以获得抚养费的,但是享受人需要符合领取条件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那么......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条件,发行价格是多少?一、什么是债券?债券(Bonds/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