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小孩抚养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小孩的抚养问题这是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作出处理的事项之一,即使此时父母感情已经没有了,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就算要解除婚姻关系,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也仍然在。从法律方面来看,在抚养费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那我国关于小孩抚养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但并不是很具体。而在上述我们整理的规定里面,可以说对小孩抚养权、抚养费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很多时候法官审理抚养案件,也都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的。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小孩的抚养问题这是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作出处理的事项之一,即使此时父母感情已经没有了,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就算要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交通事故致亡,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医疗费。赔偿项目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被撞伤能索赔误工费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根据......


·未婚先孕承担抚养费吗?
      未婚先孕是指男女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但女方怀孕的情况。如果孩子是基于未婚先孕的情况下出生的,那么,其父母在分手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执。那么,未婚先孕承担抚养费吗?我们就这......


·信用卡诈骗罚金的标准是什么,诈骗手段有哪些?
      目前信用卡市场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发卡量增加,随之而来的经营风险和欺诈行为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机构和个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信用卡诈骗罪已经纳入了我国刑法之中,犯了信用卡......


·一、遗产纠纷诉讼请求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纠纷诉讼请求的内容是什么?诉讼请求的内容主要围绕原告的相关诉求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民事起诉状来进行处理。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


小孩抚养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