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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营活动的。其实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将材料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同时为了监督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人员其实也有必要知道,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一、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结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照《行政复议条例》有关内容,商标行政复议主要受案范围包括: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销毁商品、禁止广告宣传、禁止商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的封存商标标识和责令封存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责令赔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关商标事项主要是:其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其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不服的。其三,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条件
  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条件是: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州天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处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裁决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复议申请书不完备的,发还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通过上文的介绍可以看出,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主要包括我国公民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作出的处罚结果不服、对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作出的一些强制措施存在争议或者责令公司赔偿的这些决定认为不合法。总体来说也就是,公民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行为不合理的话,都能够提起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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