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在多数人普遍的印象当中,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肯定是经过我国证券委员会审核的,并且这些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是一些大型公司。可是金融界有的时候的运行法则是不断的发生着变化的,除了您平时所熟悉的主板以外,目前新三板也正在不断的融入到股票发行市场当中。不过有不少人都咨询过,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一、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新三板相对于主板来说是门槛低,主要适合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与主板的区别主要在于服务对象的不同;新三板在挂牌准入、发行融资、交易结算、并购重组和投资者准入方面也有一套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则的不同;新三板定位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媒介等知识。二、新三板和主板的区别(一)服务对象不同1、与沪深交易所服务于“大而壮”的企业不同,新三板服务的企业往往具有“小而美”的特征,这些企业可能没有厂房、设备等值钱的资产,只有几间办公室,几台电脑,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2、而它们往往处于“砸钱抢市场”的创业阶段,也拿不出一张漂亮的报表,迈不进沪深交易所的大门。但是它们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拥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新三板正是为了服务这些企业而存在的,让社会资本对创新体系的支持由企业的成熟期,前移到初创、成长期。(二)正因新三板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它在挂牌准入、发行融资、交易结算、并购重组和投资者准入方面也有一套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则。比如,在挂牌准入上,新三板不设财务门槛,企业只要存续期满两年、股权清晰、业务明确,有主办券商推荐,即使尚未盈利,也可以挂牌。而且,新三板挂牌成本低、周期短。1、交易制度方面,主板只有竞价交易一种方式,而新三板则提供协议、做市、竞价三种方式。2、融资方面,新三板可自行选择融资对象及融资时点。主板、创业板市场只能选择IPO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上市当时就要稀释原股东的股权,上市后再融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在新三板挂牌则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时点、融资对象。例如,紫光华宇由于股东看好企业前景普遍惜售,挂牌以来只发生过一笔交易。3、信息披露方面,新三板实行“适度披露”原则。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对强制披露事项、流程进行简化。(三)新三板定位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并不以交易为主要目的,这也是它和主板的一大区别。简单一点理解新三板的话,因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于股票的上市发行有着非常要求的严格,在这种情况下,新三板就为我国境内的一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新三板主要是为一间创新性比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这些企业提供一个可持续的发展平台。
  
  
  
总结: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在多数人普遍的印象当中,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肯定是经过我国证券委员会审核的,并且这些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是一些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当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
      当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便于劳动者入职下一单位以及办理失业保险等业务。就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项等问题,很容易造成劳务纠纷,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节......


·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是什么?
      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是什么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一、终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终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


·土地出让金每平米要交多少钱
      土地出让金每平米要交多少钱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


·一、放弃了遗产继承可以反悔吗?
      一、放弃了遗产继承可以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