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要是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刚好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虽然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中就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出庭,那如果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1、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此时法官可以缺席判决,但也要先满足了缺席判决的条件才行。而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是可以不用出庭的,如,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隐瞒怀孕入职,单位会怎么处理?
      一、隐瞒怀孕入职,单位会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


·合同到期离职流程有哪些 主动和别动离职流程补偿金一样吗
      一、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单位不愿意续签: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
      一、交通事故车主全责有哪些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


·在我国校园高利贷借条合法吗?
      其实我国有很多应试教育的产物都暴露出了现代教育体制的改革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了,在某种程度上,现如今的大学生为人处事和遇到事情以后的应急处......


·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
      由二手房的“户口”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大多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过户后,卖方或其家庭成员不配合迁出户口,买方无法迁入户口;(2)房屋户口被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怎么申诉?
      在实际生活当中,确实容易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一旦发生,那么相应的,派出所接到报案之后,会派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实地调查确......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
      团伙作案可以判缓刑吗团伙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即可判处缓刑,法律上没有适用缓刑人数限制。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这些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在一起交通事故之中,有的当事人在事故中会受伤,有的会导致......


·南京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南京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1、“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