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在实践中,关于贷款担保人的纠纷,关系到债权人、债务人,还有银行的利益。争议的数额一般来讲比较大,这类案件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当您遇到此类纠纷,不妨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一、已经离婚一个月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


·批捕之后还有多久判刑?
      一、批捕之后还有多久判刑?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


·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到了开庭的时间,则就需要原告方和被告方都能够出庭,这样才能对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也是有利于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天不结工资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天不结工资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一、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重婚罪会构成吗?
      一、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重婚罪会构成吗?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是否会构成重婚罪的要看实际的情况;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


·深圳劳动合同法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深圳劳动合同法陪产假规定是什么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产假工资规定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


·离婚后关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规定的文字含义及内在逻辑关系可以看出,抚养和教育子女既......


·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有时候会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意外的安全事故,在发生事故之后工作劳动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需要及时的去医院就诊,也就意......


·那有关交通事故的一个伤亡的处理流程大致如下:首先
      那有关交通事故的一个伤亡的处理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我们需要进行报警处理。假如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以下的任意情形之一的话,当事人应该立即保护事发......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了哪些机构有职权?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了哪些机构有职权?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药物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为了规范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食品药物总局也在食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