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

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
  
  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中,对于收养关系是认可的。那么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收养小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收养小孩申请书范文
  
  收养书范文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
  
  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二、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三、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四、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五、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六、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收养小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民法典》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必须共同送养;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单方送养。
  
  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
      借款人在还钱期到来之后没钱还是很常有的。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能够要求延长借款期限吗?而如果借款双方就还款延期未能达成一致的话,那借款纠纷就势......


·实际投资多于注册资本怎么办?
      实际投资多于注册资本怎么办?1、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变更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信息,重新划分出资份额比例;2、可以将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划为公司向股东借款......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怎么才可以快速办理离婚手续??要想快速离婚,只有协议离婚速度最快,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


·遗产税如何征收,多少点
      遗产税如何征收,多少点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


·2023年农业用地征地补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农业用地征地补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1、申请......


·公司法人变更债权找谁承担?
      由现行法律可知,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公司所产生的一系列债务都应由公司法人独立承担,股东仅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刮到别人车走了算逃逸吗?
      刮到别人车走了算逃逸吗算的。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
      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在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主持对民事赔付部分的调解,但有时双方当事人因种种原......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
      广州市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极大的带动了广东省的楼房出租,也为当地的租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令多方受益的一项政策。很多市......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