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报复陷害罪怎么判刑,如何处罚报复陷害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同时针对的对象也是特殊的,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那么,犯了报复陷害罪后该怎么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报复陷害罪怎么判
  
  (刑法第254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报复陷害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所谓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违纪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客体则主要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并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个方面缺一不可。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其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可能与滥用职权罪相同,但并不以造成重大损失为要件;报复陷害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滥用职权罪侵害的对象则既可是物,也可是人,被侵害的人没有身份限制。
  
  (三)主观方面不同。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直接故意。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和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此罪。
  
  从上文的介绍中知道我国对报复陷害罪怎么判刑,具体分为了两个量刑幅度,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7年有期徒刑。由于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主要是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因此与滥用职权犯罪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为您做了区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中。质押权......


·解决合同争议需要哪些证据
      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当事人各自所处的利益点不同,在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时,难免会有合同争议的发生。发生了争议就要及时想办法解决。而根据法律的规定......


·故意伤害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鉴定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关于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程序的鉴......


·律师审查合同的要点
      律师在着手起草或审查合同之前,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最好是面谈的形式或直接参与谈判,摸清当事人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包括动机。只有明确合同目的......


·商业车险酝酿二次费改怎么改?
      商业车险酝酿二次费改怎么改?一、二次费改怎么改?1、二次费改将如何推进?目前业内比较统一的说法是,主要在首次费改基础上改变以下两个系数:渠道......


·一、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合理的吗?如果无过错那么离婚后重新达成财产协议是不合理的。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


·一、醉驾进看守所会不会挨打?
      一、醉驾进看守所会不会挨打?不会。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对于人犯......


·辞退年薪制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年薪制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殴打领导被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打领导,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通常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可以申诉。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


·对于银行存款算遗产吗?
      对于银行存款算遗产吗?被继承者名下的财产都可以算是遗产的;(1)遗产包括的财产:遗产包括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依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包......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
      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一、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什么法有关?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姓名权与《民法典》(2021.01.01生效)、《户口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