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

我国的林业资源是受到了保护的,任何人不得滥砍滥伐,更加不能有盗伐林木的行为,如果滥砍滥伐林木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则就会犯滥伐林木罪。那要是行为人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滥伐林木罪该如何处罚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1、《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3、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而要是有滥砍滥伐行为犯滥伐林木罪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此罪法律规定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滥发林木数量达到巨大标准的话,则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同时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


·税务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文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很多案件在判决审理的时候,可能适用的程序以及法律等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相关的证据使用的也没有毛病,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觉得这个审判对......


·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
      要是因为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调解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如何打......


·财产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很多人都不了解财产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财产权简要的说就是我们支配自己财产的一种权利,财产权有2种取得方式,对于财产权的取得方式一般包括继受取得......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


·法律规定中醉驾检测标准是多少
      法律规定中醉驾检测标准是多少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酒驾;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就属于醉驾,就构成犯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


·离婚俩孩子抚养权肯定是一人一个吗
      离婚俩孩子抚养权肯定是一人一个吗一、离婚俩孩子抚养权肯定是一人一个吗?离婚俩孩子抚养权不一定是一人一个,抚养权的规定是:(一)孩子不足两周......


·碰瓷什么意思,何防范碰瓷?
      碰瓷什么意思,何防范碰瓷?我们在看电视节目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画面,就是汽车行驶过程中并未碰到路人,而路人却倒下,并勒索一笔医疗费。这种情......


·一、债权人发现夫妻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债权人发现夫妻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


·外地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
      外地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上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