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基准刑调整后能低于法定刑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和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决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可在相应的调节比例幅度内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具体调节比例。(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当调节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确定宣告刑。(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缓刑、免刑的,应当依法适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否需要给?
      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否需要给?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不需要给,但也分情况,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


·行政执法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


·交通二级伤残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二级伤残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0年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
      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附条件的赠与可否解除?
      附条件的赠与可否解除?一、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含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


·开庭之后多久可以放人?
      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的生活中,只要是犯了法的话,那么很多案件都会需要进行开庭审理,让法院给出一个公平的判决,那么开庭之后多久可以放人?这就要看这......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但是必须要确定伤残等级。手指部分鉴定为残疾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


·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枪支弹药和爆炸物管理的十分严格,要求从事易燃易爆行业的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而有些人在工作过程中疏于大意,在存储易燃物的仓库吸烟,这种......


·黄赌毒一直都是社会上的毒瘤
      黄赌毒一直都是社会上的毒瘤,尤其是国家经济得到了大的发展,人们对于赌博的欲望也在增加。但很多人,却因此失去了家庭,甚至自己的生命。近年来,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