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醉驾190能判缓刑吗

1、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80毫克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40毫克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60毫克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60毫克但在200毫克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毫克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5、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前述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车祸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 如何办理
      一、车祸十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交通事故伤残评级是为了得到赔偿,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伤残级别8-10级一般都办不了残疾证。办残疾证的......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
      孩子的抚养费后期能申请增加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工伤司法鉴定为9级赔钱怎么算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工作人员会由于某些原因受到伤害在构成工伤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的损害的等级不同,进行赔偿的标准也有一些差异,......


·一、改学籍上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改学籍上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法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依法变更。《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有时候会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


·坐过牢案底几年能消掉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有哪些
      行贿罪共犯很多时候也就表现为为行贿受贿双方搭线牵桥,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这点上面与介绍贿赂罪的行为很像。但是总的来讲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之间......


·传播淫秽物品中的传播怎么认定
      传播淫秽物品中的传播怎么认定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


·员工加班后能自主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吗
      员工加班后能自主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吗为紧跟经济发展的速度,现在许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已经是常事。不过,公司安排加班后,要按规定补偿员工加班......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前夫支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和前妻商量减少或者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或者通过法院减少抚养费,但是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
      茂名富丽天誉土地使用日期是多少?任何土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没有无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证上就可以查看我们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