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认定1、罪体行为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2)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3)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客体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2、罪责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而非法伪造、变造、转让的主观心理状态。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认定量刑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以及财产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伪造金融机构经营的行为,还严重侵犯了国家有关机关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经过法官的调解,要是离婚夫妻达成了一致的话,就可以以调解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但此时,法官会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离婚调解书什......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一、一方欠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一、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第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
      第二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开庭?法律对于民事案件何时开庭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当事......


·劳动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单位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


·第三方支付结算流程
      第三方支付结算流程一、第三方支付流程1、网上消费者浏览检索商户网页。2、网上消费者在商户网站下订单。3、网上消费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直......


·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一、刑法中最新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母亲不探视孩子怎么办,探视权怎么行使?
      我国现行法虽未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孩子只能由一方抚养,且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清新,但一般而言,夫妻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一方......


·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
      一、无罪处死刑的怎么赔偿,内容是什么?无罪却被判处死刑的情况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具体的内容是: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


·建议量刑标准和实际判是一样的吗?
      建议量刑标准和实际判是一样的吗?1、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作为法院量刑的参考,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按检察院的量刑来判决。法院独立行使......


·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
      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