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


·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是怎样的?2016年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明细及计算标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违规停车贴罚单扣分么
      违章停车被贴条会被扣分,停在高速公路或者在禁停标志下停车,会扣除驾照分数。市区内停车,或没有及时驶离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


·司法鉴定啥意思?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很多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它可以说明案件的事实,......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生效期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借条都具有司法效力。借条的有效期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


·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政府处理一些事项的时候都会进行一些信息的记录,这些信息实际上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可以进一步的加强对政府工作行为的监督,当然政府信息公开......


·永川区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发展,也让农民过上好的日子,国家也开始纷纷向农民征地,同时也会给予农民购买社保和土地补偿款,也会让农民的晚年能够过的安稳,......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投资者在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会有股权转让的情况发生,比如有投资者不想持有这个股权,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权......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存在的,二者密不可分。其中债权人就是拥有财产并把财产借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就是......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一、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1、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