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个人工作室个税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是经营所得,所以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银川司法鉴定的申办流程,鉴定原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都是通过专门知识对一些诉讼的问题进行鉴定和判断。司法鉴定中最常见的就是临床鉴定和法精神病鉴定,而且司法......


·可以在借条后面写补充条款吗?
      可以在借条后面写补充条款吗?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上可加补充,这种补充必须的是对方也予以认可的,如果对方不认可的话,建议大家不要随意的进行补充,否则......


·暂予对于哺乳期多久后监外执行完成?
      暂予对于哺乳期多久后监外执行完成?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的解读?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的解读?我国近些年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城镇化进程也逐渐加快。但是经济发展也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我国一直......


·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
      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很多国外公司纷纷通过并购境内企业作为打入我国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这中间,处理被......


·双方离婚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孩子大多数是女方抚养,父亲只要支付抚养费即可,但是若是夫妻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女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


·夫妻债务纠纷案最高法又有新规吗?
      夫妻债务纠纷案最高法又有新规吗?新规一:只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事实追认的,才系夫妻共同债务原规定: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解除收养关系不予解除可以上诉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解除了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可以......


·股东可申请解散公司吗
      可以。股东解散公司之诉必备的法定条件具有以下特殊性:原告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离婚以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