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
  
  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365)×误工天数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
  
  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其中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法民一明传[]14号)《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和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和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对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对丧葬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处理一、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定手续。我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权转让有关法定手续的规定是:公司股权转让应召开股东......


·如何申请版权注册登记
      如何申请版权注册登记版权也就是著作权,而办理版权登记能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提供有效保障,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那么,......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凡夫妻双方名义......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


·门面租赁是当前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它是保证租赁双方利益公平的
      门面租赁是当前主流的租赁形式之一,它是保证租赁双方利益公平的巨石,也是督促租赁双方诚信友善的法宝。那么,您知道如何书写门面租赁合同吗?如果您......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障,如果我们在工作之后,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但是,在进行入职......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怎么处罚?
      妇女享有身体自由权,如果有人不顾妇女自身的意愿对妇女进行人身触碰等行为则犯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怎么处罚?这一罪行的订立......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
      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根据合同诈骗罪管辖司法解释无管辖权不能受理诈骗案,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出?1、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


·故意伤害他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害他人都构成犯罪吗?故意伤害的行为,最后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之后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实践中,有的人认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都是......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