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责任 认定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企业法人分立,其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分立后的数个法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另据《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立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对原有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否则不得分立。以上就是我们就什么是连带责任为您提供的解答。因为一旦认定当事人具有连带关系,其就要与嫌疑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法律对连带责任的认定十分慎重,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也是不漏掉任何一个有连带责任的人,同时也不错误指认任何一个没有连带责任的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鉴定结论企业不服该怎么办?
在工作中,经常有员工不仔细或者违背规定操作或者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工伤,工伤鉴定经常会有企业或者单位不服,法律并不会同情弱者,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要先审核各份遗嘱的效力问题,然后再核实各份遗嘱的内容是否有冲突。一般的遗嘱纠纷都是对内容......
·公司财产混同的认定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
·刑事辩护与代理内容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辩护与代理内容的区别是什么?(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
·民事诉讼有逾期时间吗
民事诉讼,像是关系到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案件,比如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商标、专利权的诉讼、企业拖欠工资等等都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之内,那么在一般......
·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换回起诉离婚老公的法律规定是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
·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被允许嘛?
众所周知,申请取保候审是可以暂时解除关押的,但除了需要满足相关的要求之外,还要有律师的接入,而职务犯罪的取保候审则比较复杂,尤其体现在会见律师......
·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倒签提单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国际贸易中,什么时候装船运输的,那提单就应该什么时候签发,不能有倒签提单的行为人,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