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2、客观要件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二、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三、醉驾被抓后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流程是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送至法院。我国刑法与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对危险驾驶行为给予了处罚,其中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危险驾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在我们国家现在关于危险驾驶罪有非常明确的标准规定,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作出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首先是危害的公共安全,其次就是表现为存在危险驾驶或者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典录像遗嘱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民法典录像遗嘱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


·司法鉴定人的风险如何规避?
      什么样的人办什么样的事儿,我们的社会现在越来越需要专业型人才,不论是什么样的工作,专业的人往往可以更为高效地完成,对于司法鉴定这样的事情来说......


·隐名股东构成要件是什么?
      隐名股东构成要件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


·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重婚罪都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


·一、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么?
      一、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一样么?网签和房屋买卖合同是不一样的,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


·商标答辩撤三是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答辩撤三的含义如何进行商标答辩撤三,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商标撤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项的规定,对于已经注册成功(即已经合法取......


·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合同到期与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不一样的,比如说前者他指的就是合同到期也可以继续的进行一个合同的续期......


·一、工伤认定标准等级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标准等级是什么?工伤认定标准等级主要分为十级,具体如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一、婚后父母过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过户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企业融资问题困难的原因是什么我国文化企业的发展,其实也代表了我国公民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但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文化企业当中,包括为我国公......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
      进行股权出质要哪些证件我国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进行质押,而股权作为权利当中的一种,理所当然的可以出质。但在将股权出质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