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挪用公款主动还款能减刑吗

1、挪用公款主动还款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
  
  2、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3、减刑以后实际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具体申请做公证,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件以及夫妻债务证明的材料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进......


·分包公司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人们工作的形式变得更加多样,人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都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而在这其中有一些公司是分包公司,因此......


·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
      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在我国并没有保释的说法,刑法中与其类似的规定是取保候审,那么被判拘役之后还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


·申请北京保障房条件需要哪些?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可申......


·什么是监护人?
          1. 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特......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嫁妆钱?如果嫁妆是婚前陪送的,那么,女方的陪嫁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1、根据......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变更贷款人怎么办理?
      现在买房的压力很大,很多夫妻都会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共同购房,并一起还房贷,但是如果在双方生活中最终走向了离婚的结局,离婚就势必牵涉到财产的分割......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李某某律师......


·新婚姻法 再婚 婚前财产能分割吗?
      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新婚姻法再婚婚前财产能分割吗?无论结婚几次,都相当于重新结婚,原本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归属是不会改变的,婚姻......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是你上司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


·非法经营罪13万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