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由此看来,破产清算要多久以及程序是怎样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您要注意,一切的破产清算程序都必须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依次进行,只有当所有的破产清算程序完毕过后,才能宣告公司破产清算结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一、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和行政处罚......


·劳动人身损害提供证据法院会看吗
      劳动人身损害提供证据法院会看。针具是案件审理的最主要的依据,受害人应该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


·一、离婚协议财产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财产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夫妻双方依据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书的内容,一方违反协议......


·危险废物移出人的义务
      移出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


·刑事案件正在追赃,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因同一法律事实分别产生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聚合,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否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案件没有执......


·温州大桥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大桥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个国家的发展必然会建设新的公用设施,如铁路、机场、桥梁等等,建造这些设施时会需要征用到公民的土地,虽然我国公......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


·财产保全费用计算标准
      财产保全费用计算标准您都知道,财产保全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等强制措施。但是你知道吗,诉讼财产保全与申请人自己的财产也是有关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