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犯了窝藏罪最多判多少年?

犯了窝藏罪最多判多少年?犯了窝藏罪最多会被判十年,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二、窝藏罪与包庇罪有什么区别(1)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积极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所谓“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处所或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和物质。所谓“帮助其藏匿”,是指除上述提供的隐藏处所、财物之外的其他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行为,如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路线、方向。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这里的“处所”是否为行为人所有或占用、使用,不影响窝藏的性质。行为人既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自己所用或占有、使用的地方,如自己的家中、租用的房子、使用的单位宿舍或办公室等,也可以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他人所控制和使用的地方,如朋友、同学、亲戚等人的室中或宿舍等,还可以将其藏匿于其他地方,如山洞、树林等。(2)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的行为。所谓“为犯罪的人作假证明”,是指自己向司法机关和有关组织出具口头或书面的假证明,意图使犯罪的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行为人不是自己提供假证明,而是帮助犯罪的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则可能构成其他罪,不构成包庇罪。公安机关职员在受理窝藏等的刑事案件之后,是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结束侦查工作的,若是在侦查期间结束之后,从收集到的证据,无法确定涉案人员实施的窝藏行为同时满足了犯罪四要件,那么公安机关可能就会撤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定责任?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定责任?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醉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还要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具体到抚养费的期限、金额等内容。然而在我国可以货款付抚养费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


·搭顺风车出车祸,谁担责?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民......


·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
      一、看守所批捕后还会提审犯人吗?1、看守所批捕后有可能会提审犯人,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2、如果批捕前提......


·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
      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一,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一、追诉时效的相关概念1、追诉时效概念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


·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
      没收财产可以减轻处罚变为罚金吗没收财产,属财产刑,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


·在我国写借条需要见证人吗?
      在我国写借条需要见证人吗您千万不要小瞧了借条在债务债权关系当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张小小的借条是能够表明双方存在着债务联系的书面凭证,一般......


·《民法典》第三者是怎么处理的?
      《民法典》第三者是怎么处理的?《民法典》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


·成都结婚彩礼的返还条件有哪些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这俨然成为了各地结婚的一项习俗,但一般在给付彩礼的时候很少产生纠纷,毕竟对于彩礼的数额没有要求,因此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