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判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判刑?《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三、怎么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情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私人老板,若是雇佣了他人,都是需要向雇佣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事项可以由雇佣双方协商确定。若是到了约定的报酬支付的日期,单位、私人老板暂时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向被雇佣的人说明不能如期支付的原因,并约定支付的日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不存在的,只有父母死亡才能够考虑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是......


·侵犯名誉权报警可以吗2023
      侵犯名誉权报警可以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治......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公司法》是我国制定的关于公司设立、经营等过程重点基本法,起到了保证公司相关活动有序进行的作用。可是......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
      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一、几笔借款还了其中一笔借条怎么抽?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结婚后一起买房子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结婚后一起买房子,然后挣了工资再一起还房贷,但是当两个人离婚后,双方选择把房子卖掉,然后再一起平分卖掉房子的钱而不是留着......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保安服务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苏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资料?
      苏州社保补缴需要哪些资料?(一)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有过错的误诊才属于医疗事故。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


·延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延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因困难无法提出证据的案件当事人,其可以提出延期举证。如果在延期举证期间仍然未能提供证据造......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委托人条件是什么?诉讼是老百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手段,在很多民事诉讼案件中,参加诉讼的并不是当事人本人,而是通过委托代理人完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