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存款继承公证书样本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
  
  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要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继承人的公证机构对自己的继承权办理公证,不管是因为哪种原因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到时候会把公证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拿到公证书以后,会对公证书的格式有最直观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给双倍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给双倍补偿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股票,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股票的范围:(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


·从义务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义务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


·一般工伤鉴定多久能知道结果
      一般工伤鉴定多久能知道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


·行政诉讼中的移送管辖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的移送管辖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


·起诉后一般要多长时间通知开庭
      起诉后一般要多长时间通知开庭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一、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