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本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秩序。股票,是证明股票持有人的股份权利,并按期取得一定股息的凭证。公司、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发行的一种负债凭证,是持有人在确定的日期内向公司、企业索取本金的凭证,并在有效的期限内定期向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凭证。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擅自发行,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扰乱了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正常管理秩序。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他既包含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含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即明知自己发行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未经批准的非法行为,而故意违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的行为,显然是侵犯了国家的股票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股票的发行,是需要由国家证券管理部门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来进行处理的,擅自发行必须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造成严重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了哪些?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存在恶意诉讼的行为,则结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其中如果被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伪证罪的,自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刑事......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经济发展趋势不断上升,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其中,股权投资这一活动也是越炒越热。对于想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


·担保合同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担保人其实和合同的履行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当然作为担保人的身份肯定是希望双方在合作和交易的过程当中能够正常的履行合同当中的条款。但是如果真的......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处理,而在
      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前往外地进行处理,而在外地逗留处理事故的期间,就会涉及到在外地居住的问题,相应的也会产生住宿费。虽然这......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提交手续: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手续:1、工人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人工作履历的手续;2、......


·在建设工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签订合同,
      在建设工程当中双方当事人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签订合同,那么如何对这种信任进行保护呢,双方当事人又是在什么基础之上才签订合同的呢,这其中......


·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男女离婚债务怎么分配?男女离婚债务的分配应当坚持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原则进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


·盗窃罪什么犯罪类型
      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规......


·征地拆迁,怎么申请听证?
      征地拆迁,怎么申请听证?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无效。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征地拆拆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机关要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步骤规定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保障基金如何使用?
      和股票交易不同,期货是一种衍生品,投资交易风险性大。现在从事期货业务的公司也很多,其中大部分经营比较规范,但是当出现金融危机的时候,有的小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