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是几日

最长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进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刑,因为公安机关会走司法程序进行立案,然后进行侦查,在侦查之后如果发现犯罪人并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需要立即释放还要开具释放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离婚后一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
      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一、肇事逃逸认定有怎样的标准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费吗?
      经济补偿金要计算加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


·征地拆迁律师:正确的房屋拆迁评估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律师:正确的房屋拆迁评估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律师为您解析一下房屋拆迁评估的步骤:  1、收集交易实例  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


·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哪些
      能够改善和提高您的生活质量,平时服务于您的一些发明,这些发明的首创者,一般都是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专利保护的。在专利局没有为当事人颁发专利证......


·务农的被车撞误工费的算法是怎么样的?
      务农的被车撞误工费的算法是怎么样的?按照当地农业人员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 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名誉权是我们每个人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利。侵犯名誉权就是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对于被侵权的人来说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让侵权人......


·职工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吗
      职工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吗?被安排加班的话就可以索要计件工资制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
      如何申请个人专利,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多少对于专利的申请,个人可以作为申请主体,而公司同样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么个人申请专利的时候究竟该如......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