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什么?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 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
所谓因果关系,即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其无清偿资力即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经不具备足够资产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能力,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该行为是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仍有一定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行为有害于债权。
(五)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这一要件依债务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受益人均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
2、第三人的恶意。对于第三人的恶意学术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受让人只需知道债务人是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便构成恶意.
(2)受让人不仅要知道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价价转让,而且要知道此种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才构成恶意。
任何的财产所有人,一般都是可以自由的处分自己的财产的,但若是处分财产之后,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此请求被受理后,之前的处分行为可能会就归于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醉酒驾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的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
·一、工伤鉴定二次手术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工伤鉴定二次手术的费用由谁承担?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一、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
土地承包人去世了怎么办?(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明文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
·残疾赔偿金单独起诉可以吗?
一、残疾赔偿金单独起诉可以吗?残疾赔偿金能单独起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则法院对残......
·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
在高房价的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较为有利,简单地双倍返还定金对售房人较为有利。所以作为购房者都会希望能进行履行合同。那......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古浪镇(峡峰村、丰泉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民事诉讼前被告死亡怎么办?
民事诉讼前被告死亡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
·刑诉法213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程序也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法院采取简易程序的,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当然,简易程序也是有条件要求的。我国的刑诉......
·近日
近日,对于浙江温州乐清女孩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案件,广大民众感到唏嘘不已。在发生这起不幸的事故中,犯罪嫌疑人应该得到刑罚的制裁,同时也应该对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