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的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
    本罪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既包括出境证件,又包括入境证件。所谓出入境证件,是指公安部、外交部、港务监督局及其他授权的有关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核实后所签发的允许其出入国(边)境的证明,如护照、签证或者其他的有效出入境证件,其中,护照是指一国或某些特别地区为其出国公民所核发的用以证明其属于本国或本地区公民的证明件,属于本国或本地区公民出入国境或在国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证明及国籍证明。其由本国外交主管机关发给。在一些互相友好可免予签证的国家、公民凭其护照就可出入其国 (边)境,签证则是指一国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签注或盖印、表示准许其出入本国国境。在我国国外,由大使馆、领事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签发。外国人入境,依照国务院的规定,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国内,则由公安机关签发,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是指除护照、签证之外的可以凭其出入境的证明,如相邻边境地区常常持有的过境通行证、边境公务通行证、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出入境通行证等等。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入境证件,这是众人的共识,但出入境证件是专指真实的出入境证件,还是包括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理论界和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中的出入境证件,既包括伪造、变造的假证件,也包括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放的真实的证件。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谓出售,即出卖,是指把手中的出入境证件出卖给他人,以换取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性利益的行为。既包括先收集、购买、骗取后再出卖,也包括将自己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出卖。但行为人出卖的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出入境证件,即由国家机关依法颁发的出入境证件。至于该真实的证件是否超过有效期限,则不影响本罪成立,倘若出卖的是伪造或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则不应构成本罪,对之应当以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实施出售出入境证件行为,犯罪既属既遂。



  

    二、认定
    (一)本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或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本罪与其他俩罪的区别一般比较明显,但在行为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事前通谋,由行为人向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出售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对行为人是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处理,还是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也应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论处。在妨害国(边)境犯罪分工日益精密化的情况下,为让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得到惩治,本法将各种犯罪行为都以明确的罪名规定下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从理论上讲,行为人无论是否和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人通谋,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都已构成独立的犯罪,也没必要作为其他犯罪的共犯处理。
    (二)本罪与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证件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出境证件,也包括入境证件,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仅包括出境证件。
    (2)客观行为不同。本罪的行为特征是把自己的证件或低价购买的证件出售,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
    (3)主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不要求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后罪则要求必须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办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办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办公证,具体条件如下所述: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


·哪些情况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
      哪些情况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


·上班中因病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为了保障劳动者尤......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有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


·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
      一、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有哪些内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一、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所听说的夫妻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的案例数不胜数,一方出轨,对另一方不仅是心灵的创伤,离婚带来的财产分割更是受害这一方不愿意看......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实际生活中,合同是进行交易有效的文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我们能够知道在了解单位犯罪的一些相关的处罚规定之后,我们还是想了解关于更多的单位,犯罪的一些构成要素,那么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