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怎么办?
      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怎么办?欠钱不还转到公安局应当自己的还款,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说关于民事方面的欠款纠纷不是属于刑事立案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对......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


·网络侵权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网络侵权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一、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如果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信息有误,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国土局,找到地政地籍办公室,要求工作人员......


·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腰椎压缩性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肖像使用宣传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第一个部分就需要写清楚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并且根据广告法和民法通则,约定乙方为肖像权人,自愿按照甲方要......


·补交附图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没有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一、股东派驻高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的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的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