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一、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特别指出,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此可见,彩礼的返还与否与两个条件相关,
  
  2、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因此,可能出现下列四种情况: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双方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
  
  (四)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
  
  3、第一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的,除非满足以下条件:
  
  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该注意的是首先导致“生活困难”的原因是给付方为了给付彩礼,婚前举债、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又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其次,如何认定“生活困难”,需要根据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可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4、第二种情况,根据婚姻司法解释,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5、第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双方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才予以返还。
  
  6、第四种情况,根据2011年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内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以结婚为条件而给付的彩礼,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登记结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一般来说,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大的,人民法院会倾向于返还彩礼。一般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当然就是结婚了,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已经育有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彩礼的返还范围
  
  (一)若男方悔婚,女方为了结婚又购买了相关物品的,购买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从彩礼中扣除,剩下的部分予以返还。理由为购买物品的目的是为了成婚,但男方单方面悔婚,导致目的无法达成,故应从彩礼中扣除。
  
  (二)彩礼已转换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但应注意女方的“嫁妆”可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虽双方共同使用,但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农村彩礼新规定、返还范围的相关内容,虽说我国各地婚俗略有不同,但是在订立婚约时给付彩礼的做法则基本一致,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彩礼行为,希望您一定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双方间难免会存在矛盾
      夫妻双方间难免会存在矛盾,但往往都走到了离婚的地步。有人认为三观不同,生活不倒一起去;有人认为赚的钱太少,不够开销,日子过不下去;有人认为感情......


·最近几年的房地产没有像以前那么火热了,但这个温度还是没有降下
      最近几年的房地产没有像以前那么火热了,但这个温度还是没有降下来。最近新出的租售同权的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特意颁布的,如果这个政策可以......


·晕倒抢救48小时以上算不算工伤?
      晕倒抢救48小时以上算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抢救超过48小时后就不算工伤的,但是如果超过48个小时抢救死亡的,属于非因公死亡,劳动者的亲属可以要求用......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的行为对于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都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对于行为人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交通肇事是......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


·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如果和公司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在某些决策上发生了争议,在一般情形下,可以有公司内部的其他权力机构进行调解。但如果是涉及到某些重大侵犯股东权......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


·离婚协议上没写抚养权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确认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而签订的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划分,以及孩子和老人的......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
      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一、律师代写遗嘱具有公证效应吗没有公证的效应,不公证也能生效。公证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为了加强法律效力,最好办......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


·在劳动关系中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是比较弱势的一方,所以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使用,所以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辞退员工做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