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本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秩序。股票,是证明股票持有人的股份权利,并按期取得一定股息的凭证。公司、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发行的一种负债凭证,是持有人在确定的日期内向公司、企业索取本金的凭证,并在有效的期限内定期向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凭证。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擅自发行,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扰乱了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正常管理秩序。2.本罪的表现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他既包含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含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即明知自己发行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未经批准的非法行为,而故意违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最新处理情况,相关情况的认定是基于上述不同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擅自发行的具体大小是直接影响了有关量刑判决处理的情况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六级伤残军人医疗待遇
      我们国家的安定和居民的安居乐业,是离不开军人的保护的。人民警察为了保证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付出了非常多,如果在当军人的过程当中,因为公共事......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索赔,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多数情况下,在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


·信用逾期多久会入黑户
      三个月。就是连续逾期三次。一般来说,逾期几天银行不会有任何动作。逾期满一个月也就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提醒,同时上报央行征信;逾期两个月,银行会......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到位,工商部门限期到位,处罚款,有可能会被被认定......


·户口转入城市老人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所以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定居,因此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们会选择把老人接到身边照顾。......


·一、女方起诉离婚该怎么给抚养费?
      一、女方起诉离婚该怎么给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遇交警查酒驾调头跑了会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


·病人说不了话了怎么立遗嘱?
      病人说不了话了怎么立遗嘱?病人说不了话了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书遗嘱或者是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来订立遗嘱,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


·天津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酷暑夏季的到来,劳动者对天津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也就格外的关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仅能使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还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各......


·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一、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