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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2、客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罪,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刑标准最重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量刑的标准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通常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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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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