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虚假出资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虚假出资罪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关于虚假出资罪,包括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若股东涉嫌虚假出资,要追究的肯定是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涉嫌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主管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认缴制度下,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册资本,不能虚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


·增城新塘西洲征收土地补偿该怎么计算?
      增城新塘西洲征收土地补偿该怎么计算?国家为了您的共同利益,征地在一些土地上修建房屋、道路是很正常的。在征收土地之前,为了让在那片土地上有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涉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房产偷漏个税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


·行政复议不作答复的话应该怎么办 一、行政复议不作答复的话应该
      行政复议不作答复的话应该怎么办一、行政复议不作答复的话应该怎么办?行政复议不作答复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刑拘15天还未批捕可能么?
      一、刑拘15天还未批捕可能么?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间7天,故关押时间最长可达37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


·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非法行医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非法行医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


·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1、我国法律依据
      一、赡养案件是否可以缺席判决1、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如果被告经2次传唤拒......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二、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五、请求支付赔偿金;六、请求支付代通知金;七......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果公司进行了办公地点的迁移,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否则在第二年年审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