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企业破产不能偿还债务如何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贿经济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贿经济案件立案程序是怎样的?经济犯罪在立案前,先由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受理,经调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在管辖范......


·民事案件立案后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立案后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


·刑事诉讼谁能申请回避的人是谁
      刑事诉讼谁能申请回避的人是谁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


·由法院批捕会给通知吗?
      一、由法院批捕会给通知吗?检察院会制作批捕通知书给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之后会制作逮捕书,并执行逮捕。1、《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当......


·宣告失踪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宣告失踪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宣告失踪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


·员工不加班就扣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法》中是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的,但有的单位却以员工不服从加班要求为借口,而扣员工的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员工不加班......


·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在如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且于我们而言是
      环境污染和自然灾害在如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且于我们而言是不能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当灾难发生时带给我们的损失,比如使用有效的保......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过错责任原则一般......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和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是严重不同的,既然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都不同,那么具体对赔偿的计算当然也是有所差异的。那您知道该怎么计......


·国家企业改制后工资构成会变化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国家管控的事业纷纷下放,国家事业单位改制使得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融资与管理等都注入了新活力。而我们知道事业单位......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