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定金罚则能与赔偿损失并用吗关于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能否并用问题。《合同法》没有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并用,而违约金就是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因此赔偿损失也不能和定金罚则并用。另一种观点认为,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应当并用,但是要受到限制,即两者并用时,不应使非违约方获取不当利益,通常以两者并用不超过合同标的价金总额为限。理由如下:1、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是不同的责任形式,定金罚则兼具担保和惩罚功能,它的适用不以当事人违约实际造成损失为前提,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独立于赔偿损失责任予以适用。2、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赔偿损失以完全赔偿为原则,当两种责任形式并用时,可能出现定金担保利益和损失赔偿金之和超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情形,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此予以限定是必要的。3、违约金并非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因为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必须是以损失的实际发生为前提,但违约金的适用仅以一定违约行为发生为前提,因此《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并用并不能推导出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也不能并用的结论。4、如果当事人选择违约金条款,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当事人选择定金条款,当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按照前述两者不可以并用的观点,当事人的损失将得不到救济。这样显然会引致《合同法》所保护法益之失衡,亦有体于公平原则。当然,为有效实现定金的担保功能,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并用时,应首先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当适用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当事人的请求判令违约方再赔偿损失。一般认为,该条采用了无过错原则,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法定免责的以外。因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可适用定金罚则。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是否适用定金罚则,存在着分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执行逮捕多久审判完结?
      执行逮捕多久审判完结?需要5个月左右。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决......


·童工的雇佣要如何进行处理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所以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那么,童工......


·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取保候审难度应当是加大了。但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该由谁写?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该由谁写?自己写就可以。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


·一、婚后财产一方可以遗嘱分配吗?
      一、婚后财产一方可以遗嘱分配吗?夫妻一方只对处理自己的财产,对于另一半的财产是无权处置的,即使处置了,也是无法生效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


·违法停车罚款网上缴费是怎样的
      违法停车罚款网上缴费是怎样的当然也可以不选择上述网上缴违章停车费的方法。目前,各省市也都出台了网上处理平台,可以直接搜索当地交警,点击“车辆......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哪些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一、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一、三年不离婚算自动离婚吗?三年不离婚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溪洛渡镇集镇规划区),平均补......


·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