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消费者被侵犯知情权赔偿标准

消费者被侵犯知情权赔偿标准
  
  一、消费者被侵犯知情权赔偿标准
  
  1、两倍赔偿;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三倍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十倍赔偿;
  
  十倍赔偿是食品安全法的特别规定,因为食品安全比一般消费品更为重要,因此食品安全法提高了惩罚性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二、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规定
  
  《消费者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1、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由此产生的合同类型也有很多种。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


·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提到代理人,相信您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比如说涉及......


·qq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qq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qq号本身作为虚似财产,在法律上并没有进行明确继承情况,但涉及到实际财产是可以继承处理的。网络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教师不是法定监护人。
      教师不是法定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


·上下班自己摔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自己摔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


·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 一、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
      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一、逛超市时顾客在台阶摔倒谁负责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商标别人注册后自己可以用吗
      不可以使用。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