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担保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担保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担保诉讼时效是不能中断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为他人担保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为他人担保前,应视察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还款意愿一些人因碍于情面,在不了解对方是否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是否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就轻易为其担保,到最后借钱方因无力还贷,自己便背上承重的负担。所以,在为他人作担保前,借钱方须仔细视察借钱方的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然后根据自身情况,衡量是否为其作保。2、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大家不要以为为他人担保只是一种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在借钱方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履行其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大家在为他人作担保前应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到头来得不偿失。3、为他人作担保最好立下字据在为他人担保时,相关条款、款项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据的形式体现,若双方发生纠纷,也不至于有理说不清。为他人提供担保,无疑是需要承担担保风险的,为了降低风险系数,在签署担保之前,即将成为某债务关系之中的担保人的公民或者是单位,可以先采取询问债务人邻居等方式,了解债务人的信用之后,再决定是否签署担保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
      借条那样写才最具有法律效应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出轨的情况下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一、交强险险特征1、从标的的角度,强险属于责任保险。由《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可知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


·民法总则侵权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侵权责任的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多久?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多久?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不断的建造新的建筑以满足需求,而这些建筑在建成之后是可能会成为商业用楼或者是......


·虚假诉讼罪的想象竞合犯有哪些情况
      刑法修正案(九)在妨碍司法罪中新增了虚假诉讼罪,但行为人触犯虚假诉讼罪的同时,同一行为可能触犯其他罪名,这也就是想象竞合的情况那么虚假诉讼罪的......


·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又有哪些
      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又有哪些?宣告死亡其实与正常的死亡是不一样的,此时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表明当事人已经死亡,但实际上对方是否真的死亡尚......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质押留置的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先成立了质权或者抵押权,然后设立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最优先的。然后看抵押权是否登记,如果登记了,那么在......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有什么特点海外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