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专利申请减缴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三、哪些情形不符合专利费用减缴条件?(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申请专利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同民事主体申请减缓专利费时,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都不一样。像是非盈利性的科研机构,本身就符合专利费用减缓的法定条件,自然人和法人组织申请减缓专利费的,对收入状况有一定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概念是否要明确规定
      对于土地使用,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也正在逐渐的完善当中,所以今天我们共同讨论一下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方面的相关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


·和猎头公司签合同毁约怎么办?
      一、和猎头公司签合同毁约怎么办?和猎头公司签合同毁约可以通过和对方公司来进行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来进行诉讼解决都是可以的,诉讼途径具体如下......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
      房屋他项权证查询在哪里?房屋他项权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由相关部门持有的证明。现在,国家经济飞速发展,买房买车对于绝大部分来说,已经没......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吗?不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


·认罪认罚的上诉加刑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


·合同诈骗罪在处罚时为什么比普通诈骗罪轻?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如果诈骗罪的入刑金额高......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传真件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民事诉讼法期间送达期限
      民事诉讼法期间送达期限一、民事送达是什么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基础性诉讼制度,也是法院一项根本的诉讼活动,贯穿诉讼的始终。民事诉讼中的送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