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仲裁裁决后企业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企业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二、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此时,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员工进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决定......


·消费者权益内容?
      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权利一、消费者权益内容有哪些(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


·离婚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天津盗窃六万二能判缓刑吗
      涉嫌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缓刑一般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形,盗窃六万在三年以上量刑,无法适......


·手指第一节骨折工伤算几级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手指第一节骨折,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伤情,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出现手指第一节骨折的情况,而工作中就这种情况就更加的常......


·信用卡诈骗罪是公诉吗?
      信用卡作为最基础的信用消费工具之一,现在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信用卡可以进行透支,也就是信用卡里有一定的消费额度,持卡人可以进行消费,然后......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74条......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官往往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进行审理,而除此之外,具体作出判决的时候肯定是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


·车祸七级伤残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祸七级伤残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车祸七级伤残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